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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交通运输局解读《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三无”船舶的通告》

2022-08-29 11:34 来源: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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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三无”船舶的通告》政策解读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三无”船舶的通告》自2022年8月29日发布并施行,其主要内容共五项。

一、整治范围

一直以来,武陵区政府交通运输部门没有水上交通管理职能;鼎城区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在2021年底之前没有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构。因此,沅水干线市城区水域(具体范围为上界:左岸武陵区与桃源县陆地交界处即河洑犀牛口,下界:右岸常德经开区与汉寿交界处即汉寿新兴咀)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至今仍由市直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管辖。

二、船舶登记

设置30日窗口期是大多通告的惯常做法,主要目的是向社会广泛宣传、全力动员,使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家喻户晓,让所涉船主提前做好思想准备和生活安排;要求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是为了一对一、面对面进一步向船主开展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同时有利主管部门精准掌握船主家庭基本情况及核实所属船舶持证情况,为后续“一船一策”处置提供基础资料支撑。

三、排查整治

按照《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规定,“三无”船舶必须拆解,才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在30日的窗口期内,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三无”船舶业主充分认识到“三无”船舶存在的危害,达成自愿拆解意愿。船主自愿拆解是最理想也是首选的处置方式,不仅可以节约行政成本,更能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保证社会稳定。但对于那些经过多次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劝导且逾期仍不同意拆解的船舶业主,有关部门要及时启动执法程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后再拆解。

四、其他事项

第四、五项分别明确了违法责任和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