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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常德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的通知

2022-05-05 11:13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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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R-2022-22001

各区县(市)应急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有关科室: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已经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5日


常德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政策措施》(常政发〔2022〕7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市应急管理部门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省政府令第307号),特制定如下工作举措:

1、所有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压缩60%以上;4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直接办理。

2、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企业,年审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许可证到期免审换证;对部分高频次审批事项实行在“我的常德”APP上“掌上办”。

3、实行安全生产领域岗位人员证件电子化,持证人员可持电子证件上岗作业。

4、建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超市,引导企业自主、自愿选择中介服务,杜绝向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

5、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只是在次要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情况下,经申请人自愿申请并作出相应承诺,实施预先审核。

6、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实现周前公示,并“一对一”电话通知提醒服务。

7、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进行“说理式执法”。建立安全生产免罚清单,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8、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每年提供一次义务培训。

9、每年聘请专家对部分安全生产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免费安全隐患排查体检。

10、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对连续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企业,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时,减少对其执法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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