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湖南省突发重大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常德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停电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
三、具体内容
本预案共10个部分,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奖惩、附则、常德市供电和通信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职责。
突发重大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发重大停电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成立供电和通信应急指挥部,在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市突发重大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处置方案等重大问题。市供电和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供电和通信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