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城区地下管道非开挖施工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2-03-02 10:31 来源:市住建局
字号:【

CDCR-2022-13004

各管线单位、各地下管道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及地下管道施工管理,规范市城区顶管、拖拉管等非开挖施工(不含已办理施工许可项目)秩序,确保安全文明施工,避免出现城市道路塌方、下沉及对地下管线造成损坏等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非开挖施工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程序

1.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应对地下管道非开挖施工全过程管理,包括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过程监督以及参与竣工验收工作等,具体由市道管处承办。

2.非开挖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具体要求按管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从事非开挖施工的企业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非开挖施工前建设单位须将拟开挖基本情况(含管径、标高、位置等)报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管网办,市管网办根据信息系统向建设方提供周边区域地下管线基础信息资料,并最终确定非开挖施工的标高及位置。

5、非开挖施工如涉及占道施工,需至市住建局(市人防办)行政审批办窗口办理占道(挖掘)许可,涉及如排水等其他行政许可的,还需办理其他许可手续;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内容应包含施工组织、交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工期及进度计划、应急管理等内容。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规范设置围挡。围挡要确保安全、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完整;撤除围挡前现场必须恢复道路原状并清理完毕。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不得直接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土、泥浆等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在道路上或排入市政管网内。

3.施工组织科学合理。严格按审核通过的施工组织进行施工,确保少占道、不占道或无效占道,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坚决杜绝满地开挖、胡乱开挖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

4.加强质量、安全施工管理。非金属管线(如燃气)施工应敷设示踪线;非开挖设备应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地下金属探测设备;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管网办审定的标高及位置进行施工,如地下情况与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管网办核定的信息不符,应及时与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管网办进行联系,重新测绘周边区域地下管线基础信息,并调整施工方案;在非开挖施工过程中,原则上应同步进行注浆或补浆处理,确保非开挖地段路基稳固,不出现塌陷现象;对于防洪堤等特殊地段,应提供水利部门审批意见,并按照水利部门的要求做好防洪补救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响应机制。

5.做好施工区域周边管线的保护工作。施工前,须对施工路段的其它管线敷设情况进行实地勘测,必要时,可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及管线产权单位进行现场会商;施工过程中,损坏周边管线的,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管线产权单位进行修复;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加强施工验收管理

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参加验收的单位应包含非开挖地段周边区域所涉管线单位等,并报市住建局道管处、管网办参加。

四、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为确保安全,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对非开挖施工实施全过程管理,并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资质 “挂靠”、无资质或资质未经审查擅自施工、设备不符合施工安全和质量要求、违反审批程序及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