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公管办发〔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制度保障,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 号) 精神,根据省公管办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截至2023年3月1日,我市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采购类、资源类、产权类、环境权类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文件。
二、清理原则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由制订部门或牵头起草部门提出应予清理的制度规则和清理意见。
三、清理重点
重点清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对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以及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违法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的;与上位法规定不符、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妨碍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规定等,进行全面清理,并按权限进行修订或废止。
四、工作要求
1.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清理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本行业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逐项进行清理。经清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予以保留并向社会公开,存在本通知第三条所述情形的,要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
2.请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按本通知要求牵头清理全市(含区县)本行业制定或牵头起草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或其他政策性文件,于4月15日前将清理的文件目录(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及文件电子文档(含文件公布的网址链接)报送到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科邮箱。
3.清理结果将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报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殷苗 联系电话:0736-7893262
邮箱: 961347176@qq.com
附件: 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
(单位)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电话:
类别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制定单位 | 清理意见 (1.保留2.拟修订3.拟废止) | 修订、废止理由 (需列明法规文件中具体问题 条款内容) | 修订、废止工作 计划完成时间 |
规范性文件 | 1 | ||||||
其他政策文件 | 1 | ||||||
说 明 |
注:请将本行业现行有效文件发布链接填写在本表格“说明”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