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公管办):
为推动评标专家认真、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根据《湖 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请各 地各部门协调同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专家评标行为标后评 估工作。主要对 2022 年 8 月以来 “废标或复评频率过高(两次 及两次以上)”等异常项目的参评专家的标后评标行为进行梳 理、抽检、评估。请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前组织权威专家完成 对异常项目参评专家评标行为公正性、合理性的复核与评估,
并形成有关评估报告报送我办。
联系人:曹少琼, 电话:0731-89991023
邮 箱:hunanggb@163.com
附件:1、异常项目抽检评估数据统计表
2 、异常项目参评专家评标行为标后评估情况统计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