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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5-18 14:56 来源: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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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的主要背景

为了进一步规范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要,依据《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常政发〔2023〕2号)中第四条“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之外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由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的规定,市政府安排由常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制定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政策标准的通知>》(常政发〔2023〕5号)。

二、制定的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四)《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五)《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六)《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

三、制定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遵循新修订的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规定,依法依规制定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标准。

(二)坚持因地制宜。根据武陵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征地拆迁的实际情况,结合基层组织、一线工作人员以及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集中反映的问题,在常政发〔2019〕5号文件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和完善有关政策标准。

(三)坚持统筹兼顾。既考虑两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的消费指数、房地产市场行情、财政的承受能力,又切实维护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符合两区实际,有利于征地拆迁项目平稳推进的政策标准。

四、制定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征收集体建设用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之外的征地拆迁补偿(补助)标准。主要内容为动物养殖转运补损标准,坟墓迁移补偿标准,住宅房屋经营、出租损失补偿标准,拆迁住宅房屋的搬家费、过渡费、重建误工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家费、过渡费补助标准,交房腾地奖和误工补助费标准。

(二)规范房屋拆迁安置政策。一是明确了房屋拆迁住房安置资格认定应遵循的原则。二是明确了房屋拆迁安置原拆户、分支户享受的安置面积和多子女家庭子女已婚、达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符合原拆户安置资格且属四代(含四代)以上同堂的家庭、享受集体经济组织“五保”供养的被拆迁人、离婚户、迁入户的安置政策。三是明确了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江北城区范围内原则上实行货币安置,有安置房源可提供,并尊重被拆迁人意愿,提供安置房供其选择。实行货币安置的给予货币安置补偿费,实行货币安置的购买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费。常德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江北城区范围外实行重建安置。釆取分散自建方式重建安置的给予被拆迁人建房补助费。釆取集中联建方式重建安置的,建房补助费列入资金预算,专项用于重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明确了户口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不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给予安置的几种情形。五是明确了被拆迁人配偶及子女户口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影响住房安置资格认定的,需按住房安置资格认定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明确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可预计费和工作经费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