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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政策解读

2022-04-23 17:39 来源:常德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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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关于《通知》出台的背景

出台《通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出台《通知》为全市统筹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破解农村秸秆禁烧难困境的实际需要。常德作为传统农业大市,每年产生的稻谷、油菜、玉米等秸秆量达数百万吨,农民群众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处置农作物收成之后产生的大量秸秆,秸秆禁烧政策落地较难,推行效果不尽理想。因此,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业产业质效,同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了本《通知》。

二、关于《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明确支持政策。一是设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每年1600万元,其中800万元根据秸秆产生量按因素分配法安排到县市区,另外800万元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奖补到县市区。各县市区相应设立县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200万元至800万元。二是落实用电、用地、税费、信贷、奖补等优惠政策,推动技术创新和农业生产技术更新。三是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相关产业链布局,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转化项目建设。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第二部分是明确部门职责。主要明确了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税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等部门责任,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抓好《通知》的督导考核、宣传教育、资金申报、成果转化等工作,保证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部分是明确工作要求。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任成员的常德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并加大推广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力争早日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