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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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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CR—2023—010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以下简称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支持政策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设立常德市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每年1600万元,根据考核结果、秸秆产生量等因素安排到县市区。各县市区相应设立县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200万元至800万元不等,参照市级资金管理方式安排到位。除招商引资奖励、科研经费支持外,其余奖补、扶持等所需资金均从市、县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中安排。

  (二)落实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将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综合利用初加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范围,降低秸秆初加工成本。

  (三)保障秸秆综合利用用地需求。秸秆收储设施用地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原则上按临时用地管理,属于永久性占用的,按建设用地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条件的,经有权机关批准后,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将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产品列入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对生产销售符合条件的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依法给予税费优惠支持。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生物质发电企业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五)加大金融信贷支持。结合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秸秆收储和加工利用主体提供金融信贷支持,充分满足秸秆综合利用信贷需求。

  (六)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转化项目建设。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完善相关产业链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一批以秸秆收储运、综合开发利用及相关设备生产为主的投资企业,培育壮大一批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对新引进的秸秆综合利用主体由项目落户地按照招商引资政策实施产业扶持。对正常运行的秸秆收储运主体,每年秸秆收储量达到3000吨以上的,由县市区按照50元/吨的标准,根据实际收储量进行奖补。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转化项目,由县市区按照2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同时,大力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或与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等,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七)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奖补。联合收割机新加装切碎装置的,由县市区按切碎装置购置费用的30%实行奖补,单台农机最高奖补额不超过1500元。新购置半喂入联合收割打捆一体机、粉碎还田机、旋耕埋草机、田间打捆机、灭茬机等秸秆综合利用农机的,由县市区按享受国家补贴后价格的20%叠加奖补,单台农机最高奖补额不超过50000元。

  (八)加强农机低茬收割作业奖补。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头作用,大力推行农机切碎、粉碎还田,对工作开展好的合作组织,由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根据作业面积给予奖补。

  (九)强化技术创新。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和新装备研发,由科技部门按规定给予科研经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先进实用技术或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科技成果,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政府办负责牵头抓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年度考核奖补实施方案,统筹开展督导考核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专题报道,普及相关知识、技术,逐步提高全社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上级资金。市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组织工作,以及相关科技成果的资金支持。市工信局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推进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结合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市级预算、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方面筹集资金,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专项奖补资金;配合制定年度考核奖补实施方案并拨付到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制定年度考核奖补实施方案,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环评审批,及时发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监督秸秆禁烧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对秸秆运输车辆装载(含超宽、超限、超长、打包等)问题予以指导,全面加强秸秆集中收集时段运输道路、车辆、交通状况的协调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制定年度考核奖补实施方案;在农民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机作业和秸秆收储运规范培训;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农具补贴政策兑现,加强农机农具作业处置秸秆的协调、指导监管等。市商务局负责按照招商引资政策落实奖励扶持等。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引导银行机构积极给予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贷款政策支持。市税务局负责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国网常德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将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纳入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范围;负责生物质发电企业并网。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常德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税务局、国网常德供电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

  (二)加大推广力度。加大对全喂入联合收割机、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安装使用秸秆切碎装置或扎把装置的推广力度,扶持引导基层农技部门、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三)严格考核奖惩。研究出台考核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考核组,结合禁烧工作实行综合考核,全面兑现奖惩。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或管理办法,报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常德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