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网站!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字号:【

CDCR—2022—01024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常德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常德市促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推动我市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现代物流、检验检测、信息技术、研发设计、人力资源、节能环保、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构建具有常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产业新体系,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8〕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快企业引进培育。对招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来常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中国区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物流、采购、销售、结算、财务、信息处理等功能性总部的,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补助金额。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获评国家零担运输、无车承运、冷链运输和多式联运前100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首次获评或通过复核的国家5A、4A、3A级物流企业和5星、4星、3星级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鼓励企业升规入库。对新入规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资金;对入规后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实际纳税额较上年同比增幅达到20%以上的,连续三年分别按新增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80%、60%、40%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奖励。

三、支持企业主辅分离。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示范,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区域)的,优先推荐申报享受各级各类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以及其他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分离生产流程中非核心但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性服务功能,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对分离后的入规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服务3家以上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四、激励企业贡献税收。对年度实际纳税额达到300万元以上且全市排名前5名的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度实际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同比增幅20%以上、增幅全市排名前5名的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培育创新发展区。鼓励商业办公用房过剩的区域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服务业产业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成长潜力较大,具有资源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功能的区域,每年评选1—2家市级服务业创新发展区,一次性奖励20万元/家,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及各级各类产业引导(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等。

  六、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对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研发平台的,分别补助300万元/家、30万元/家;国家级研发平台在常德建立分支机构或中试、产业化基地的,补助50万元/家。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补助100万元/家、20万元/家;获批国家级、省级其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分别补助30万元/家、10万元/家。对获批市级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期满评估(评价)为优秀(不超过总量的1/3)的给予适当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每家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经费支持。

  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重大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依法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对纳入省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省服务业“双百”工程的服务业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年度设备、技术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其年度设备、技术投资额3%给予资金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经认定的特别重大平台和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贴息。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引导作用,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滚动额度,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信贷支持,加大对企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对诚信状况良好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优先纳入融资需求白名单,并及时向金融机构推介。

  九、强化人才服务保障。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经认定的规模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新引进的产业精英和高学历、高级职称、高技能等各类人才按《常德市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常人才发〔2022〕2号)给予工作生活、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等政策保障。

  十、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加快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新开业、“小升规”入库服务业企业在办理注册、税务、社保、人员招聘等业务时,相关部门应为其提供便捷服务,为转型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在全市范围内为新开办服务业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税务Ukey和邮递服务。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企业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出现的失信行为,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重塑信用,消除不良影响。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以上政策措施条款中,单个企业同时符合本政策措施第一、二、三、四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和省政策有重大调整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常德军分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