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关于李鸿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常政办组〔2022〕1号
各科室,各管理单位:
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李鸿浩同志任市政府办秘书三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秘书五科科长职务;
张婷同志任市政府办秘书四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科长职务;
毛晓明同志任市政府办秘书五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秘书七科科长职务;
毛皓可同志任市政府办秘书七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法制科科长职务;
夏季同志任市政府办秘书八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秘书三科科长职务;
李周同志任市政府办秘书九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秘书四科科长职务;
樊雯同志任市政府办建议提案办理科科长,免去其市政府办秘书八科科长职务。
中国共产党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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